焦亚硫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包括饼干,但不包括拉面。因此,**范围使用焦亚硫酸钠的拉面,属于《食品安全法》*二十八条*(1)项禁止生产经营的“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使用焦亚硫酸钠的饼干,属于《产品质量法》*十三条禁止生产销售的“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工商部门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八十五条*(1)项,对李某经销**范围使用焦亚硫酸钠的拉面的行为,进行查处;依照《产品质量法》*四十九条,对李某经销****使用焦亚硫酸钠的饼干的行为,进行查处。
食品安全法》*三十六条*1款有关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是要求食品生产者把好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质量安全关。此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是指食品生产者采购或使用的某种物质,属国家允许作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但其本身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例如,根据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GB 1893),作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焦亚硫酸钠,其外观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粉末,其成分含量应符合以下要求:焦亚硫酸钠(以SO2计)≥65.0%,铁(Fe)≤0.005%,水不溶物≤0.05%,pH 4.0至 4.6,重金属(以Pb计) ≤0.002%,安徽焦亚硫酸钠,砷(As)≤0.0002%。如果饼干生产者采购使用的焦亚硫酸钠,其本身质量不符合以上要求,焦亚硫酸钠报价,就违反《食品安全法》*三十六条*1款的规定,属《食品安全法》*八十六条*(三)项所规定应予查处的“食品生产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行为。因此,食品生产中**范围或****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以及经销**范围或****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不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三十六条*1款、*八十六条*(三)项,而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二十八条*(1)项、*八十五条*(1)项,焦亚硫酸钠供应商,由质检或工商部门按职责分工予以查处。
焦亚硫酸钠是一种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的食品添加剂,常用于浅色蔬菜、贮存水果的漂白、防腐、保鲜,果脯、蜜饯、水果干的漂白、防腐,以及饼干和蛋糕等食品的漂白、膨松,优质 焦亚硫酸钠,还有酿造酒和饮料的杀菌防腐等。虽然焦亚硫酸钠有着很明确、严格的使用规定,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量、**范围使用等。违规使用焦亚硫酸钠,很可能导致二氧化硫残留量**标,从而引起食用者的不良反应,以致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在扩宽焦亚硫酸钠的使用范围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人们的健康风险,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目前食品行业令人堪忧的局面,使人们逐渐步入谈“食品添加剂”色变的窘境。 为了**人们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应该规范、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虽然说食品添加剂在规定范围、规定用量内添加使用是安全的,但它只是满足对食物需求的一种选择。所以在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为确保食用安全,应尽可能少地使用添加剂。